国税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 ,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贰〗 、已开具税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符合相关免税政策,不用追回可享受免税 。
〖叁〗、若开具的是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 ,需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 ”字样。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壹〗、支持防护救治个人所得税减免企业员工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如口罩 、消毒液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
〖贰〗、助力政策(18项助力措施)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
〖叁〗、对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的个人 ,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这是为了鼓励更多人员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防控新冠肺炎病毒所需的医药用品等:个人取得企业发放的用于防控新冠肺炎病毒的医药用品等,同样也能够减免个人所得税。

疫情三年国家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疫情三年国家针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与缓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充享受 、小微企业优惠落实及地方性奖补等措施。具体如下: 税收减免与缓缴政策国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并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期间免收滞纳金。
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摘要)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疫情期间国家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优惠政策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其他税种,具体如下:企业所得税优惠年应纳税所得额分段减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 ,其所得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为5%(25%×20%)。
疫情期间减税政策
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同时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
疫情三年国家针对民营企业所得税的支持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与缓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补充享受、小微企业优惠落实及地方性奖补等措施。具体如下: 税收减免与缓缴政策国家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实施所得税减免,并允许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 ,期间免收滞纳金。
浙江省疫情期间税务局的减税降费政策涵盖企业所得税、增值税 、财产行为税等多个领域,具体政策如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政策依据:疫情防控期间已开具专票的,可先免税,红字发票开具期限延长至政策到期后1个月。





